討論的賽制是新式奧瑞岡
對象是高一學弟
盡量做好排版
序
辯論比賽是一項分工的競爭。若以戰爭來比喻,參與人員包括:
1.大學以上學長姐 - 總司令、參謀
2.有經驗二年級辯士 - 前線指揮官
3.一年級辯士 - 兵卒
比賽的成敗係於能不能上下動員,學長姐能不能擬定論點;二年級辯士能不能在賽前熟悉論點,在賽場能因時制宜,給予指令;一年級能不能清楚表達,執行論點。這三點是賽場的勝負關鍵,不可不察。
要能由上而下全體動員,必須要有求勝的鬥志。有了鬥志,則效率奇高;沒有鬥志,就無法發揮實力的一二。
總結一句:It is fatal to enter any war without the will to win it!
專有名詞解釋
上位 - 心中所認定的價值,用來檢視事物
需要性 - 社會上發生的事物,經過價值檢視後,被認為 無法接受的事。
當社會上發生了某一件事時,某些人因為內心的信念被
侵犯而認為此事無法被接受,是社會上的問題,進而要
求社會改革。此時,那些人就是比賽的正(反)方,這
些人的信念就是上位,而被解釋為問題的社會事件就是
需要性。
例1.
當發生違法羈押,刑求逼共,肆意監聽,看在有「人權
法治」觀念的人裡,這些事必然與這些人的信念衝突,
這些人必定會要求改革。此時,對這些人而言,上位就
是人權法治,而被解釋為問題的社會事件就是需要性。
例2.
命題:我國普通刑法櫻廢除死刑
正方 - 上位:人有其尊嚴,死刑侵犯人的尊嚴與價值
需要性:我國仍有死刑制度且仍可能執行
例3.
命題:我國應採總統制
正方 - 上位:責任政治,權責分明
需要性:總統、行政院院長全責不明,前者有權無責,
後者有責無權。
總結:上位的價值可以是普世的,也可以是獨特的。辯
論比賽的兩方必定有內心相信的價值,而辯論的最終目
的是透過討論使一般人相信自己的信念,進而支持自己
的制度或改革。最終目標:接受價值!
根屬性 - 因果關係
例1.
吃糖 → 變胖 → 糖尿病
此時糖尿病就根屬吃糖吃糖 → 蛀牙
同時,蛀牙也根屬於吃糖* 一個原因可能導致數個結果,結果一與結果二可能同時增加同時減少,但兩者並沒有根屬關係。
例2.
吃糖吃更多 → 糖尿病更嚴重
↘ 牙更痛雖然糖尿並與牙痛同時變嚴重,但兩者並無因果關係,
也就是不根屬。
總結:雙方要改革或維持制度,需要性、上位、制度三
者必定要有明確的因果關係,否則自己的主張只會隔靴
搔癢,對社會毫無效果。
交鋒 - 比賽中雙方在某一個方面進行有交集的討論。
損益比 -交鋒過程雙方互有得失勝敗,雙方必須為裁判整
理場上各交鋒的勝敗,並比較各交鋒點的重要性。
判準 - 經由一段推論做標準,判定各交鋒點的重要性,是
最後的關鍵。
例1. 我國應成立色情特區
↓可能的交鋒↓
1.道德是否可以接受性工作,是否產生嚴重後果?
2.色情特區是否藏污納垢,治安敗壞?
3.是否造成性病蔓延?
4.其他
判準:基於…的原因,我方認為上述交鋒以2、3點最為
重要。
損益比:因為在重要的2、3點我方可以有教佳的解決,
故我國應/不應成立色情特區。
總結:交鋒、判準、損益比是決勝的關鍵,不能掌握場
上各個交鋒,猶如矇著眼睛打靶;不能給予判準,則裁
判可以任意自由心證;不說明損益比,裁判看比賽如同
霧裡看花。誰掌握這三點,誰就是將,不能掌握的,不
過兵卒而已。
政策性命提架點
一套完整的論點必定包括
1.上位 2.需要性 3.根屬 4.制度 5.解決力(證明問
題可被制度解決) 6.攻防(預設的)、判準、損益比
彼此的關係為:
架構論點的方式有很多種,有些事直接從上圖由上而下建立,但以政策性命題而言,筆者比較喜歡下面的方法:
1.發現問題 → 2.闡述問題的嚴重性 → 3.發揚價值 →
4.制度、解決力 → 5.判準、攻防、損益比
細說:
1.發現問題:透過資料,條列出可能的問題,再進一步
蒐集資料,找出可能發揮的部份,成為需要性。
2.闡述問題的嚴重性:透過推論加上使用資料輔助,使
原先的問題衍生出其他不良影響或使更多人受害。
3.發揚價值:先向裁判說明我方追求的價值,再說明社
會問題如何使我方追求的價值被侵害,接著引伸到a.
價值被維持的好處b.價值被破壞的壞處,最後說明我
方立場。
4.制度:設計可解決問題的制度。
5.設定判準、攻防、損益比
攻防(交鋒):己方認為的問題常識對方制度下的弊
害,對方的需要性是否真實也是可以攻擊的方向,
另外加上對方衍生的問題,朝向此三個方向擬定攻
擊,預測對方因應,再擬定攻擊…
判準:說明為何我方上位較值得追求
損益比:因時制宜
* 在1.到4.部份是賽前較可以掌握的,自己立場的成立與否,與1. → 2. → 3.的推論細膩程度有關,有愈詳細的推論和愈豐 富的資料,自己的立場就愈容易成立。反方也可以使用此種方法架論點,只需稍改命題,例如:我國應採"現行制度"。
** 1.~4.的完整與否關係自己是否容易被打敗,5.影響是否容易打敗對手,先追求1.~4.的完整再擬定5.。
申論、質詢、答辯
申論:攻擊、防禦的主要時間,除了基本口語表達技巧
外,申論時最重要的就是注意辯士職責。
一辯 - 達到初步方案成立,表達我方的基本立場。
二辯 - 比較雙方論點,處理場上交鋒
三辯 - 完成交鋒點的處理,提供判準和損益比
*大致上一辯口表要好,二、三辯要能掌握交鋒、判準和
損益比
質詢:
第一原則:如果手中有"認識辯論"等書,請不要全盤相
信。現實中,質詢方可以自己下結論,答辯方可以適
度搶答(偷越界 程度請實戰體驗)。
第二原則:問問題之前要知道問題的目的,所以請先做
好公課;同時,問題以封閉性問題(請回答是或否)為
主,較易預測答案。
預測問題 → A回答 → 問題方案A…
↘ B回答 → 問題方案B…
首質 - 確定對方一遍申論時所提到的論點、資料和制
度,使己方二便能充分瞭解對方的論點並進行交鋒。
質詢的目的:
1.釐清戰場 - 因為質詢答辯是雙方唯一可以直接溝通的
時間,如果對對方制度、資料或論點有不清楚的地方
,務必利用質詢時間澄清。
2.要資料 - 請求對方立即提供資料證明,用來破壞對方
的論點或需要性時特別有效(釜底抽薪)。
3.套話 - 再已經確定接下來要執行戰術的情況下,藉由
質詢使對方講出有利我方的結論。要事先設計題目並
且再得到答案後立刻下小結。
4.直接拆論點(高手境界) - 能夠清楚掌握對方論點並
立刻反擊。是個不必強求的境界。
總結:質詢就是掌握主動加上會下小結。
(版主按:小結是得到對方答案後再一次以肯定句向裁判描述雙方共識,例:所以對方辯友告訴我們反方認為色情特區並不能增進地區發展。)
答辯:答辯的成功與否,與對方接下來的反應有很大的關 係。一方面答辯者需要誠實的把己方立場陳述給對方及
裁判,一方面如果遭受誘導而做出不利我方的結論時,
可能被瞬間逆轉,請特別注意。
答辯時可進行的策略:要熟悉答辯的技巧,要先知道對方
的質詢也無法逃脫前述"質詢"的目的。另外注意的是,
問不出自己預想中答案的質詢方會很著急,會更強勢,
只顧申論或不讓答辯方回答,此時冷靜應對即可。
1.適度搶答 - 在對方資料引用錯誤、舉例錯誤時,當下
指正。
2.確認對方的問題 - 對方是想用質詢得到有利對方的共
識或結論,或趁機導入荒謬,因此答辯方須先思考問
題,甚至向對方確認問題中名詞或形容詞的意義(不
算反質詢),避免對方利用抽換詞面偷渡我方不承認
的概念。
3.請求對方題資料證明 - 對方有時會把未經證明的事說
成"社會上發生…"或"大家都知道…",此時可以要求對
方自行舉證,否則我方不清楚如何回應。
4.當對方強行打斷回答時,可以說:對方辯友,請問能
讓我表達完我方立場嗎?
總結:答辯也是不可以小看的部份,要如何再惡逃、反
質詢大忌)及堅守立場間取得平衡,要靠實戰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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